译文
黄叶和青苔铺满了回去的路,原来我们相约幽会的地方如今在哪里?你离去后音讯杳无,平添了今夜的无限相思之苦。窗外秋雨,一半已经被风吹去。
高高的树木萧萧落下的黄叶铺满了回去的路,空中的残月破晓的微风让自己六神无主,竟不知在什么地方?你离去后音讯杳无,平添了今夜的无限相思之苦。窗外秋雨,一半已经被风吹去。
注释
屧粉衣香:这里代指所怀念之情人及与之幽会的地方。屧(xie),本意为鞋子的木底,此处与“衣”字皆以衣物代指情人。
“秋月句”:清朱彝尊《转应曲》诗句:“秋雨,秋雨,一半因风吹去”
木叶:树叶。
“残月”句:空中的残月破晓的微风让自己六神无主,竟不知在什么地方。
参考资料:
这首词写的是相思之情,词人踏在铺满落叶的归路上,想到曾经与所思一道偕行,散步在这条充满回忆的道路上,然而如今却只有无尽的怀念,胸中充满惆怅。暮雨潇潇,秋风乍起,“秋风秋雨愁煞人”,吹得去这般情思,这首词写得细致清新,委婉自然。委婉自然外,还有另一特点,纳兰的词最常用到的字是“愁”,最常表现的情感也是“愁”,这首词的写法,是要写愁而不直接写愁,而通过其他意象的状态来体现这种情感。
这首词化用了前人的许多意象以及名句,使这首词给人一种熟悉而又清新的感觉。如“木叶”这一经典意象最早出于屈原的《九歌·湘夫人》“袅袅兮秋风,洞庭波兮木叶下”。这一意象具有极强的艺术感染力,予人以秋的孤寂悲凉,十分适合抒发悲秋的情绪。“晓风残月何处”则显然化用了柳屯田的《雨霖铃》中“今宵酒醒何处,杨柳岸,晓风残月”, “一半西风吹去”又和辛弃疾的《满江红》中“被西风吹去,了无痕迹”同。
这首词和纳兰的其他词比起来,风格相同,仍然是婉约细致。这首词几乎每句都有不同版本,如“木叶纷纷归路”一作“黄叶青苔归路”,“晓风残月何处”一作“展粉衣香何处”,“消息半浮沉”又作“消息竟沉沉”。且不谈哪一句是纳兰的原句,这考据,现下还难以确定出结果来,但这恰好给读者增加艺术对比的空间。比较各个版本,就“木叶纷纷归路”一作.“黄叶青苔归路”两句来看,“黄叶”和“木叶”二意象在古典诗词中都是常见的,然就两句整体来看“木叶纷纷”与“黄叶青苔”,在感知秋的氛围上看,显然前者更为强烈一些,后者增加了一个意象“青苔”,反而导致悲秋情氛的减弱。“晓风残月何处”与“展粉衣香何处”则可谓各有千秋,前者化用了柳永的词句,在营造意境上比后者更有亲和力,词中也有悲哀的情感迹象;“展粉衣香何处”则可以在对比下产生强烈的失落感,也能增强词的情感程度。
参考资料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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纳兰性德(1655-1685),满洲人,字容若,号楞伽山人,清代最著名词人之一。其诗词“纳兰词”在清代以至整个中国词坛上都享有很高的声誉,在中国文学史上也占有光彩夺目的一席。他生活于满汉融合时期,其贵族家庭兴衰具有关联于王朝国事的典型性。虽侍从帝王,却向往经历平淡。特殊的生活环境背景,加之个人的超逸才华,使其诗词创作呈现出独特的个性和鲜明的艺术风格。流传至今的《木兰花令·拟古决绝词》——“人生若只如初见,何事秋风悲画扇?等闲变却故人心,却道故人心易变。”富于意境,是其众多代表作之一。
臣伏见天后时,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,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,卒能手刃父仇,束身归罪。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;且请“编之于令,永为国典”。臣窃独过之。
臣闻礼之大本,以防乱也。若曰无为贼虐,凡为子者杀无赦。刑之大本,亦以防乱也。若曰无为贼虐,凡为理者杀无赦。其本则合,其用则异,旌与诛莫得而并焉。诛其可旌,兹谓滥;黩刑甚矣。旌其可诛,兹谓僭;坏礼甚矣。果以是示于天下,传于后代,趋义者不知所向,违害者不知所立,以是为典可乎?盖圣人之制,穷理以定赏罚,本情以正褒贬,统于一而已矣。
向使刺谳其诚伪,考正其曲直,原始而求其端,则刑礼之用,判然离矣。何者?若元庆之父,不陷于公罪,师韫之诛,独以其私怨,奋其吏气,虐于非辜,州牧不知罪,刑官不知问,上下蒙冒,吁号不闻;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,枕戈为得礼,处心积虑,以冲仇人之胸,介然自克,即死无憾,是守礼而行义也。执事者宜有惭色,将谢之不暇,而又何诛焉?
其或元庆之父,不免于罪,师韫之诛,不愆于法,是非死于吏也,是死于法也。法其可仇乎?仇天子之法,而戕奉法之吏,是悖骜而凌上也。执而诛之,所以正邦典,而又何旌焉?
且其议曰:“人必有子,子必有亲,亲亲相仇,其乱谁救?”是惑于礼也甚矣。礼之所谓仇者,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;非谓抵罪触法,陷于大戮。而曰“彼杀之,我乃杀之”。不议曲直,暴寡胁弱而已。其非经背圣,不亦甚哉!
《周礼》:“调人,掌司万人之仇。凡杀人而义者,令勿仇;仇之则死。有反杀者,邦国交仇之。”又安得亲亲相仇也?《春秋公羊传》曰:“父不受诛,子复仇可也。父受诛,子复仇,此推刃之道,复仇不除害。”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,则合于礼矣。且夫不忘仇,孝也;不爱死,义也。元庆能不越于礼,服孝死义,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。夫达理闻道之人,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?议者反以为戮,黩刑坏礼,其不可以为典,明矣。
请下臣议附于令。有断斯狱者,不宜以前议从事。谨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