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柏梁台里是曾经的旧爱,昭阳殿里有新宠的美人。
我恪守本分,拒绝登上香车与君王同行;我脉脉含泪,吟咏着凄凉的《团扇歌》。
载歌载舞的新人一旦得到恩宠,旧人昔日的诗书都变得卑贱。
往日的恩宠果真已完全断绝,失宠的旧人正如泼出去的水,再难重获欢心。
注释
长门:即长门宫,地址在今陕西长安县东北。《汉书.东方朔传》:窦太主献长门园,武帝更名为长门宫。武帝陈皇后失宠后,退居此宫。
柏(bǎi)梁台:汉代台名,《三轴黄图·台榭》:“柏梁台,武帝元鼎二年春,起此台,在长安城北门内,《三轴旧事》云,似香柏为粲也,帝尝置清其上,诏群臣和诗,能七言者,乃得上,”台高二十丈,太初元年(453年)毁坏,后世称七言诗为“柏梁体”。
昭阳殿:汉代殿名,汉成帝时造。
芳辇(niǎn):香车,指后妃们乘坐的人挽推车,这句引用了班婕妤辞辇的典故。
团扇:即《团扇歌》,见班婕妤《怨歌行》。
夙昔:往日。
颓恩:恩情已绝之意。诚:果真。此句是说旧日的恩情果真是完全断绝了。
覆水:旧称被遗弃的妇女。难重荐:难以重荐枕席,此句是说被遗弃的妇女就象泼出去的水难聚那样难以重荐枕席。▲
徐惠的《长门怨》是一首五言律诗,是为班婕妤这位贤妃秋风团扇的悲苦命运鸣不平的作品。作者细致入微的描述了班婕妤被成帝冷落遗弃后的心理状态,抒发了主人公被弃后无法言说的怨愤之情,这也是封建时代后宫女性对自身被动命运的无奈慨叹。
绵密的典故和意象是徐惠诗作的特点之一。以此诗为例,首句中的“柏梁台”是指代汉武帝抛弃陈阿娇一事,表明女主人公已经落得陈阿娇一般的下场。“昭阳殿”则是汉成帝宠妃赵飞燕的宫殿,这里指代新宠之人的居所。此句中“旧爱”和“新宠”的强烈对比,充满了哀怨。接下来的一句则巧用班婕妤辞辇的典故和她《怨歌行》里的团扇意象,写出了女主人公德行高洁却秋绢见弃的悲剧命运。徐惠身为妃嫔,深知当年汉成帝宠爱班氏,邀其同坐一辇之上,是何等地荣耀,而其以“圣贤之君皆有名臣在侧,三代末主乃有嬖女”之言推辞和劝谏,又是何等贤明。正因如此,班婕妤最后“含情泣团扇”的结局,才更加令人扼腕叹息。
题为《长门怨》的诗歌一般都是失宠后妃忧伤悲痛的心灵写照,但徐惠则不然。她诗中的女性,不同于以往被动望幸的嫔妃宫人,而是有思想,有感情,要求独立个性和平等人格的女性。她的《长门怨》充满了人的尊严,既“怨”也“怒”。她敢于用“一朝歌舞荣,夙昔诗书贱”,大胆的表达自己对皇帝的不满。而一旦失去感情,她有深深的绝望,“颓恩诚已矣,覆水难重荐”一句,写得斩钉截铁,以一种“决绝”态度表达了自己的自尊和傲骨。
徐惠的诗与她的思想是相合的,她看中的是感情。班婕妤的心情,又何尝不是她自己心灵的写照?在她眼里,太宗不是至高无上的君王,更是和自己在感情上处于平等地位的丈夫。她在《长门怨》中表达的愤怒和幽怨,正是基于对感情的失望而产生的反抗情绪。虽然这种反抗意识还很模糊,并且她最终以“不医而卒”为唐太宗作了殉葬,但这种平等的观念和有意识的反抗,在以往的宫怨诗里是从没有过的,这昭示了宫廷题材诗作新变的方向。而徐惠不凡的才华,思想和政治见解,对当时和以后的女性思想都产生了极大的影响。
从格律上看,此诗的修辞手法对偶运用得尤其突出。如“旧爱”对“新宠”、“柏梁台”对“昭阳殿”、“守分”对“含情”、“芳辇”对“团扇”,“一朝”对“夙昔”,“歌舞荣”对“诗书贱”,“已矣”对“重荐”等,且全诗声韵和谐。这表明徐惠创作中偶对和律化意识的自觉,也体现了初唐宫廷诗的典型特征。▲
徐惠(627年―650年),湖州长城人(今浙江省长兴县人),唐太宗李世民的妃嫔。生于贞观元年(公元627年)。年少时便才华出众。唐太宗听说后,将她纳为才人。后被封为婕妤,接着又升为充容。贞观二十三年(公元649年),唐太宗驾崩,徐惠哀慕成疾,不肯服药,求早死。又作七言诗和连珠以示其心愿。永徽元年(公元650年)病逝,年仅二十四,被追封贤妃,陪葬昭陵石室。
康熙五十一年三月,余在刑部狱,见死而由窦出者,日四三人。有洪洞令杜君者,作而言曰:“此疫作也。今天时顺正,死者尚稀,往岁多至日数十人。”余叩所以。杜君曰:“是疾易传染,遘者虽戚属不敢同卧起。而狱中为老监者四,监五室,禁卒居中央,牖其前以通明,屋极有窗以达气。旁四室则无之,而系囚常二百余。每薄暮下管键,矢溺皆闭其中,与饮食之气相薄,又隆冬,贫者席地而卧,春气动,鲜不疫矣。狱中成法,质明启钥,方夜中,生人与死者并踵顶而卧,无可旋避,此所以染者众也。又可怪者,大盗积贼,杀人重囚,气杰旺,染此者十不一二,或随有瘳,其骈死,皆轻系及牵连佐证法所不及者。”余曰:“京师有京兆狱,有五城御史司坊,何故刑部系囚之多至此?”杜君曰:“迩年狱讼,情稍重,京兆、五城即不敢专决;又九门提督所访缉纠诘,皆归刑部;而十四司正副郎好事者及书吏、狱官、禁卒,皆利系者之多,少有连,必多方钩致。苟入狱,不问罪之有无,必械手足,置老监,俾困苦不可忍,然后导以取保,出居于外,量其家之所有以为剂,而官与吏剖分焉。中家以上,皆竭资取保;其次‘求脱械居监外板屋,费亦数十金;惟极贫无依,则械系不稍宽,为标准以警其余。或同系,情罪重者,反出在外,而轻者、无罪者罹其毒。积忧愤,寝食违节,及病,又无医药,故往往至死。”余伏见圣上好生之德,同于往圣。每质狱词,必于死中求其生,而无辜者乃至此。傥仁人君子为上昌言:除死刑及发塞外重犯,其轻系及牵连未结正者,别置一所以羁之,手足毋械。所全活可数计哉?或曰:“狱旧有室五,名曰现监,讼而未结正者居之。傥举旧典,可小补也。杜君曰:“上推恩,凡职官居板屋。今贫者转系老监,而大盗有居板屋者。此中可细诘哉!不若别置一所,为拔本塞源之道也。”余同系朱翁、余生及在狱同官僧某,遘疫死,皆不应重罚。又某氏以不孝讼其子,左右邻械系入老监,号呼达旦。余感焉,以杜君言泛讯之,众言同,于是乎书。
凡死刑狱上,行刑者先俟于门外,使其党入索财物,名曰“斯罗”。富者就其戚属,贫则面语之。其极刑,曰:“顺我,即先刺心;否则,四肢解尽,心犹不死。”其绞缢,曰:“顺我,始缢即气绝;否则,三缢加别械,然后得死。”唯大辟无可要,然犹质其首。用此,富者赂数十百金,贫亦罄衣装;绝无有者,则治之如所言。主缚者亦然,不如所欲,缚时即先折筋骨。每岁大决,勾者十四三,留者十六七,皆缚至西市待命。其伤于缚者,即幸留,病数月乃瘳,或竟成痼疾。余尝就老胥而问焉:“彼于刑者、缚者,非相仇也,期有得耳;果无有,终亦稍宽之,非仁术乎?”曰:“是立法以警其余,且惩后也;不如此,则人有幸心。”主梏扑者亦然。余同逮以木讯者三人:一人予三十金,骨微伤,病间月;一人倍之,伤肤,兼旬愈;一人六倍,即夕行步如平常。或叩之曰:“罪人有无不均,既各有得,何必更以多寡为差?”曰:“无差,谁为多与者?”孟子曰:“术不可不慎。”信夫!
部中老胥,家藏伪章,文书下行直省,多潜易之,增减要语,奉行者莫辨也。其上闻及移关诸部,犹未敢然。功令:大盗未杀人及他犯同谋多人者,止主谋一二人立决;余经秋审皆减等发配。狱词上,中有立决者,行刑人先俟于门外。命下,遂缚以出,不羁晷刻。有某姓兄弟以把持公仓,法应立决,狱具矣,胥某谓曰:“予我千金,吾生若。”叩其术,曰:“是无难,别具本章,狱词无易,取案末独身无亲戚者二人易汝名,俟封奏时潜易之而已。”其同事者曰:“是可欺死者,而不能欺主谳者,倘复请之,吾辈无生理矣。”胥某笑曰:“复请之,吾辈无生理,而主谳者亦各罢去。彼不能以二人之命易其官,则吾辈终无死道也。”竟行之,案末二人立决。主者口呿舌挢,终不敢诘。余在狱,犹见某姓,狱中人群指曰:“是以某某易其首者。”胥某一夕暴卒,众皆以为冥谪云。
凡杀人,狱词无谋、故者,经秋审入矜疑,即免死。吏因以巧法。有郭四者,凡四杀人,复以矜疑减等,随遇赦。将出,日与其徒置酒酣歌达曙。或叩以往事,一一详述之,意色扬扬,若自矜诩。噫!渫恶吏忍于鬻狱,无责也;而道之不明,良吏亦多以脱人于死为功,而不求其情,其枉民也亦甚矣哉!
奸民久于狱,与胥卒表里,颇有奇羡。山阴李姓以杀人系狱,每岁致数百金。康熙四十八年,以赦出。居数月,漠然无所事。其乡人有杀人者,因代承之。盖以律非故杀,必久系,终无死法也。五十一年,复援赦减等谪戍,叹曰:“吾不得复入此矣!”故例:谪戍者移顺天府羁候。时方冬停遣,李具状求在狱候春发遣,至再三,不得所请,怅然而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