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尧叟(961年—1017年5月10日),字唐夫,阆州阆中人,北宋宰相,左谏议大夫陈省华长子、太子太师陈尧佐、天雄军节度使陈尧咨长兄。宋太宗端拱二年(989年)状元,与弟陈尧佐同科,又与父亲同日获赐绯衣,历官秘书丞、河南东道判官、工部员外郎。大中祥符五年(1012年),升任同平章事、枢密使。大中祥符九年(1016年),因病改授右仆射、知河阳军。天禧元年(1017年),陈尧叟去世,年五十七。真宗废朝二日,追赠侍中,谥号“文忠”。著有《监牧议》、《请盟录》等。
郑子产有疾。谓子大叔曰:“我死,子必为政。唯有德者能以宽服民,其次莫如猛。夫火烈,民望而畏之,故鲜死焉。水懦弱,民狎而玩之,则多死焉,故宽难。”疾数月而卒。
大叔为政,不忍猛而宽。郑国多盗,取人于萑苻之泽。大叔悔之,曰:“吾早从夫子,不及此。”兴徒兵以攻萑苻之盗,尽杀之,盗少止。
仲尼曰:“善哉!政宽则民慢,慢则纠之以猛。猛则民残,残则施之以宽。宽以济猛;猛以济宽,政是以和。”《诗》曰:‘民亦劳止,汔可小康;惠此中国,以绥四方。’施之以宽也。‘毋从诡随,以谨无良;式遏寇虐,惨不畏明。’纠之以猛也。‘柔远能迩,以定我王。’平之以和也。又曰:‘不竞不絿,不刚不柔,布政优优,百禄是遒。’和之至也。”
及子产卒,仲尼闻之,出涕曰:“古之遗爱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