释咸杰(一一一八~一一八六),号密庵,俗姓郑,福州福清(今属福建)人。出家后遍参知识。初谒应庵,蒙印可。后分座说法于吴门万寿、四明天童。孝宗乾道三年(一一六七),出世衢州乌巨山乾明禅院,次迁大中祥符寺、蒋山太平兴国寺、常州褒忠显报华藏寺。淳熙四年(一一七七),诏住径山兴圣万寿寺,召对选德殿。七年,迁灵隐寺。十一年,归老于明州天童景德寺。十三年卒,年九十九。为南岳下十七世,天童昙华禅师法嗣。有《密庵咸杰禅师语录》二卷,收入《续藏经》。
子曰:“吾十有五而志于学,三十而立,四十而不惑,五十而知天命,六十而耳顺,七十而从心所欲,不踰矩。”(踰 同:逾)
子曰:“君子食无求饱,居无求安,敏于事而慎于言,就有道而正焉,可谓好学也已。”
子曰:“饭疏食,饮水,曲肱而枕之,乐亦在其中矣。不义而富且贵,于我如浮云。”
子曰:“衣敝缊袍,与衣狐貉者立,而不耻者,其由也与!”“不忮不求,何用不臧?”子路终身诵之。子曰:“是道也,何足以臧?”
子贡问为仁。子曰:“工欲善其事,必先利其器。居是邦也,事其大夫之贤者,友其士之仁者。”
子贡问曰:“乡人皆好之,何如?”子曰:“未可也。”“乡人皆恶之,何如?”子曰:“未可也。不如乡人之善者好之,其不善者恶之。”
子谓子贡曰,“女与回也孰愈?”对曰,“赐也何敢望回?回也闻一以知十,赐也闻一以知二。”子曰,“弗如也,吾与女弗如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