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与流云向上峰,足所踏处云皆封。登临绝顶一矫首,万山脚底青冥濛。
拿云树老怒裂壁,十丈苍根络奇石。冒天冠斗纷蔽亏,云缝坼开天一隙。
我从树杪穿云行,天风梵呗争泉声。云光白上满襟袖,时闻虎气漫空腥。
初疑高唐山,神女方驾鹤,巫山十二正朝行,絪缊一气随风落。
又疑庐山中,匡君骖虬螭,瀑布万丈倒空泻之而化作苍龙飞。
不然云中君,洞天正沈醉,并刀乱剪琼瑶英,散作霞光恣游戏。
不然葛稚川,罗浮初炼丹,九转炉烟吹不灭,至今下界如飞绵。
万峰合气成一色,放眼每愁天地窄。同人咫尺但闻声,细看一笑头俱白。
忽讶身跳雪海中,遍大地如金在镕。忽惊身置盘古世,误入混沌吸元气。
一云才缩一云神,一云如主一云宾。一云闲如丈人尊,一云忙如万马奔。
小云随侍如儿孙,数云骈立如弟昆。妍云诡谲锦绣纹,丑云礌磊狻猊蹲。
千百万状云无定,云云一气相合并。为狮为象为凤麟,为鼓为旗为戈刃。
人出云相触,人来云相迎。松桧罅中云渗漏,峰峦缺处云补平。
是皆神龙出没互变化,掉尾腾掷纷纵横。我行十里日已暮,风吹散作四山雾。
归来大笑谢山灵,此行几被云吞去。
臣伏见天后时,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,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,卒能手刃父仇,束身归罪。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;且请“编之于令,永为国典”。臣窃独过之。
臣闻礼之大本,以防乱也。若曰无为贼虐,凡为子者杀无赦。刑之大本,亦以防乱也。若曰无为贼虐,凡为理者杀无赦。其本则合,其用则异,旌与诛莫得而并焉。诛其可旌,兹谓滥;黩刑甚矣。旌其可诛,兹谓僭;坏礼甚矣。果以是示于天下,传于后代,趋义者不知所向,违害者不知所立,以是为典可乎?盖圣人之制,穷理以定赏罚,本情以正褒贬,统于一而已矣。
向使刺谳其诚伪,考正其曲直,原始而求其端,则刑礼之用,判然离矣。何者?若元庆之父,不陷于公罪,师韫之诛,独以其私怨,奋其吏气,虐于非辜,州牧不知罪,刑官不知问,上下蒙冒,吁号不闻;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,枕戈为得礼,处心积虑,以冲仇人之胸,介然自克,即死无憾,是守礼而行义也。执事者宜有惭色,将谢之不暇,而又何诛焉?
其或元庆之父,不免于罪,师韫之诛,不愆于法,是非死于吏也,是死于法也。法其可仇乎?仇天子之法,而戕奉法之吏,是悖骜而凌上也。执而诛之,所以正邦典,而又何旌焉?
且其议曰:“人必有子,子必有亲,亲亲相仇,其乱谁救?”是惑于礼也甚矣。礼之所谓仇者,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;非谓抵罪触法,陷于大戮。而曰“彼杀之,我乃杀之”。不议曲直,暴寡胁弱而已。其非经背圣,不亦甚哉!
《周礼》:“调人,掌司万人之仇。凡杀人而义者,令勿仇;仇之则死。有反杀者,邦国交仇之。”又安得亲亲相仇也?《春秋公羊传》曰:“父不受诛,子复仇可也。父受诛,子复仇,此推刃之道,复仇不除害。”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,则合于礼矣。且夫不忘仇,孝也;不爱死,义也。元庆能不越于礼,服孝死义,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。夫达理闻道之人,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?议者反以为戮,黩刑坏礼,其不可以为典,明矣。
请下臣议附于令。有断斯狱者,不宜以前议从事。谨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