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敬宗(1377年—1459年),字光世,号澹然居士,又号休乐老人,浙江慈溪人。明代名臣、学者。永乐二年(1404)与李时勉同举进士。选庶吉士,参修《永乐大典》,擢刑部主事。迁南京国子司业,进祭酒。以师道自任,立教条,革陋习,德望文章,名闻天下,与李时勉同为士林所重,并称“南陈北李”。天顺三年,卒,赠礼部尚书,谥号文定。
河东薛存义将行,柳子载肉于俎,崇酒於觞,追而送之江浒,饮食之。且告曰:“凡吏于土者,若知其职乎?盖民之役,非以役民而已也。凡民之食于土者,出其什一佣乎吏,使司平于我也。今我受其直,怠其事者,天下皆然。岂惟怠之,又从而盗之。向使佣一夫于家,受若值,怠若事,又盗若货器,则必甚怒而黜罚之矣。以今天下多类此,而民莫敢肆其怒与黜罚者,何哉?势不同也。势不同而理同,如吾民何?有达于理者,得不恐而畏乎!”
存义假令零陵二年矣。早作而夜思,勤力而劳心;讼者平,赋者均,老弱无怀诈暴憎。其为不虚取直也的矣,其知恐而畏也审矣。
吾贱且辱,不得与考绩幽明之说;于其往也,故赏以酒肉而重之以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