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诜〔清代〕
陈诜
陈诜(1642—1722),字叔大,号实斋,浙江海宁盐官人。清康熙十一年(1672)举人。由中书舍人考选吏科给事中。曾上章奏提出治理黄河具体规划,检举残害百姓的官员,历官至左副都御史。四十三年,出任贵州巡抚。后调任湖北巡抚。时江浙米贵,诜放宽米禁,通盘筹划,平抑三省米价。原来湖北盐规,每年需送官府2万金,盐商趁此提高盐价。诜到任,革除此种陋规。卸任时,盐商送诜万金,不受。五十年,升工部尚书,转礼部尚书。后老病辞归。卒谥清恪。著有《周易玩辞述》、《诗经述》、《四书述》、《资治通鉴述》等。
扬州慢·琼花
郑觉齐 〔宋代〕
菩萨蛮·萧萧几叶风兼雨
纳兰性德 〔清代〕
浪淘沙·夜雨做成秋
采桑子·九日
望江南
陈允平 〔宋代〕
西江月
姚述尧 〔宋代〕
菩萨蛮(咏酒十首)
张抡 〔宋代〕
愁倚阑
石孝友 〔宋代〕
清平乐(春晚与诸君饮)
毛滂 〔宋代〕
醉思仙(寓居妙湛悼亡作此)
孙道绚 〔宋代〕